龙湫宝塔
编者按:2024年12月19日上午,潮州市政法英模宣讲报告会在市党政机关会堂举行,这是潮州市首次举办全市政法英模宣讲活动。为广泛宣传全市政法英模先进事迹,不断展示新时代政法干警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良好精神风貌,市委政法委推出“新时代潮州政法英模风采”,激励引导广大政法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忠诚履职、敬业奉献、为民服务、担当作为,更好肩负起建功新时代、护航新征程的职责使命,唱响铸魂扬武强警的时代正气歌。
近年来,潮州市法律援助处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为目标,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为抓手,加大实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民生工程力度,积极构建起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不断深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在全省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中,潮州市案件质量连续六年保持在全省前列。2024年被司法部评定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健全工作机制 最大程度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
一是出台案件指派制度,规范案件指派行为。为提高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质量,出台《潮州市法律援助处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制度(试行)》,规定指派案件遵循公平合理、高效便民、有利于受援人的基本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健全沟通衔接机制,持续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加强与相关办案机关衔接和沟通,保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刑事被告人均能依法获得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积极作用。全市依托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等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2个,律师进驻全覆盖,实现100%应援尽援。
三是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和“上门服务”。在窗口为农民工、老年人、军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出台《“零跑动”申请法律援助服务指南》《潮州市法律援助处上门服务工作指引》等便民措施,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也能办成事,实现应援优援。
推行多项便民措施 打造法律援助全流程服务体系
一是实行“点援制度”,保障了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对案件承办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透明度,使法律援助服务的效果实现最大化。
二是推行申请法律援助“市域通办”,2022年5月1日开始推行的“市域通办”,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由“最多跑一次”向“就近跑一次”转变,实现法律援助“就近办”“一次办”,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实行“承诺即办理”。
加强案件质量管理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一是积极参与广东省法律援助案卷同行评估工作。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潮州市法援处高度重视评估工作,严要求高质量上报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参与全省同行评估。上报的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在全省法律援助案卷同行评估中连续六年被评为“优良”以上等次。
二是注重办案流程,落实案件服务效果。对公开审理案件进行开庭旁听,对律师服务态度、庭审准备、质证辩护表现等进行监督,并征询司法机关对承办律师意见,避免律师不负责任走过场,开庭准备不充分现象,有效保证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另外,“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口碑”,采取电话回访、填写案件质量监督卡等方式,对案件的结果满意度、服务质量和有无违纪违规方面进行案件回访评查,通过跟踪回访,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三是加强质量监督,严把案卷质量。及时做好案件归档工作,逐一审查卷宗内容,确保在归档环节实现一次质量检查,对不合归档要求的卷宗不予归档、不予补贴。同时,持续开展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以集中评查、交叉评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活动,努力让每一个法律援助案件都经得起检验。2021年、2022年、2023年潮州市连续三年三件法律援助案件案例入选广东省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
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 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和首选率
一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组建“普法讲师团”开办“大讲坛”,开展机关领学、乡村和美、校园护苗等专项法治宣传;开设普法茶座,为群众边泡工夫茶边倾听群众诉求并提供法律援助;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平台,举办律师普法讲座,多维度开启普法宣传热潮。
二是利用各种平台进行线上普法。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各类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平台,通过“每日普法”,制作视频等形式,推送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法律知识到各镇各村居微信群,向乡镇干部、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村居干部、人民调解员等进行线上普法活动。
三是依托法律援助专题活动“针对性”开展宣传。通过组织开展以“法律援助进乡村”“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等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活动,提高了法律援助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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